欢迎访问十堰律师周豪律师网!

律师解析: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有什么区别?

  所谓假冒专利,是指在非专利产品上或者在产品的广告宣传中,标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,以便公众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产品的行为。

  被假冒的专利是客观存在的有效专利。

  冒充专利,是指将非专利技术或者落后技术冒充是先进的专利技术,以骗取消费者信任的一种违法行为。

  冒充专利实际上不发生对其他专利权的侵犯,它标明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是不存在的。

  您说的这种情况,应该是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。

  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的区别有:冒充专利行为冒充的是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专利,是“无中生有”;

  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假冒的是他人已经取得的、真实存在的专利,是“以假乱真”。

  如果行为人之行为所及专利是实际不存在的,则只能认定为冒充专利行为;

  如果所及专利是他人已经取得的专利,才可认定为假冒他人专利行为,情节严重的,构成假冒专利罪。

 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直接侵犯了特定专利权人的标记权和商誉,而冒充专利行为未直接侵犯特定专利权人的标记权和商誉,但会间接地给不特定多数的专利权人的商誉造成负面影响。

上一篇:十堰律师:与原租户发生争议致使不能交付,可以解除合同吗?
下一篇:十堰律师告诉你,哪些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?